永胜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永胜县顺州镇人民政府决定举行调整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供水价格并同步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永胜县顺州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调整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供水价格并分类定价。经成本监审,初步拟定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供水价格为居民用水2.60元/吨,非居民用水3.20元/吨,特殊行业用水4.5元/吨。并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第一级月用水量每户确定12吨以内(含12吨)价格不变为2.6元/吨,第二级月用水量确定12--20吨(含20吨)之间的部分加价50%执行,即3.9元/吨,第三级月用水量超出20吨的用水部分加价200%执行即7.8元/吨。
四、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和学武 顺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何 临 顺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茂杰 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丽芸 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股长
(三)听证代表(共19名):
1、消费者代表(15名):杨世茂、子根保、陈学清、子志伟、杨富艳、王竹前、郑国菊、罗新明、吴贵云、曾安荣、唐自友、子廷权、彭子祥、王加怀、陈荣海。
2、经营者代表(1名):
何俊波(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法人)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代表(3名) :
陈志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
赵润和(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
吴庆华(县水务局水利管理站站长)
联系电话:0888-6529307 0888-6837005
特此公告
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胜县顺州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