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定背景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工作要求,以及《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大高原湖泊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82号)、《云南省河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9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程海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维护湖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按照生态廊道线能大尽大,原则上闭合,环湖公路线划定要实事求是,能大尽大的要求,永胜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适宜性和保护第一、结合实际、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划定了程海生态廊道线(生态绿道)及环湖公路线(禁止建设线)。
二、划定方法
一是最大限度扩大保护区面积。“两线”在原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线的基础上,整体向外退让,腾退生态空间。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不搞一刀切、标准化。立足程海实际,结合地形地貌、现有道路、村庄边界等情况,因地制宜、宜宽则宽,确保湖滨生态空间的完整性、稳定性、连通性、多样性,避免生态空间破碎化。局部特殊地段避让中国传统村落、必要的环保水利设施。三是坚持协调统筹“三生”关系。生态廊道线、环湖公路线在整体向外退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村庄分布、耕地及基本农田占用量等因素,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和必要空间。四是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乡道、村道、便道等通行路线,减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划定过程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聘请了由王浩院士任组长,胡春宏、钮新强院士任副组长的国内、省内51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21年9月7日到达程海进行了现场复核,并于9月11日在昆明召开了专家组评审会议。我县按专家组给出的意见建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按照2021年10月2日省级专家调研指导精神和10月10日专家组指导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云南省程海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结果。
四、划定结果
(一)生态廊道线
生态廊道总长45.57公里,生态廊道至湖边界线平均距离47.33米,最宽223.7米,最窄7米。生态廊道与湖区界线之间总面积3235.37亩,与原一级保护区面积2159.23亩相比较,面积增加1076.14亩,增加49.84%。生态廊道与湖区界线之间耕地总面积1043.04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520.4亩,房屋16户,房屋总面积14.25亩。
(二)环湖公路线
环湖公路总长54.75公里,环湖公路至湖边界线平均距离169.03米,最宽1121.46米,最窄15.54米。环湖公路与生态廊道之间面积10647.11亩,与原二级保护区面积7048.29亩相比较,面积增加3598.82亩,增加51.06%。环湖公路至生态廊道之间耕地面积6302.02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368.2亩,房屋396户,房屋总面积379.07亩。
五、公示内容
1.云南省程海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结果布置图,详见网络链接附件1。
2.云南省程海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结果相关参数。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两线”划定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两线”划定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
①对“两线”划定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两线”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两线”划定工作组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
九、工作组联系方式
地址: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楼
邮编:674200 联系人:谷燕群、朱旭
联系电话:0888-6521058
电子邮箱:ysxzfb058@126.com
附件:1.云南省程海生态廊道线及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结果布置图
2.公众意见表
程海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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