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是1982自筹资金建设,后由于供水紧张,于2000年、2012年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2021年在顺州镇市管所进行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俊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五金零售,管道修理。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现共有自来水厂1座。自来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为600立方米,供水区域覆盖顺州镇企事业单位、顺州街道及迪里、州城村委会1200余户7000余人。2024年供水总量14.4万立方米。目前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自来水价格执行标准为3.0元/m³,没有执行自来水分类供水价格并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不符合国家发改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19〕2 号 )等文件要求。
为保证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供水范围内用水户能用上安全、放心和不间断的自来水,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行,调整自来水分类供水价格并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十分必要和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举行调整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自来水分类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调整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自来水供水价格,并按照居民、非居民、特种行业分类定价,同时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目的:合理调整永胜县顺州镇沃源自来水厂自来水供水分类价格并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保证用水户用水安全和保障供水,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行,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听证代表和参加人员
(一)听证代表共19名,分别由:消费者14名(其中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经营者1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4名组成。
(二)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由消费者协会、其他群众组织、政府、村委会等推荐产生。凡属我县户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具有一定调查研究、议事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并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公民,均可报名。
(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听证代表由相关部门推荐,或由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四、其他事项:1、听证会设旁听席3人,按报名顺序选取。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2、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和旁听人员开始报名。报名采取信函、传真、电话或者来人等方式。地址:永胜县顺州镇人民政府;邮编:674209;报名电话:6837005;传真:6837757;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8:00。联系人:余灯芯,联系电话:18213283119。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采访人员名单及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等于2026年3月2日后在政府网站、公告栏或者新闻媒体公告。
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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