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业企业:
根据《永胜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对农业企业的管理,现决定开展第五批永胜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同时不存在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等情况,具体要求遵照《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各农业企业上报的材料
(一)《永胜县第五批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二)《永胜县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2)。
(三)按照《证明材料要求说明》(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三、企业上报材料制作
1.封面要以专用封皮纸制作;
2.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按照《证明材料要求说明》(附件4)编制目录和组织材料,连同封面用活页拉杆装订成册。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筛选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及时通知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好、市场前景好的农业企业积极进行申报,各农业企业申报材料于2026年6月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410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杨德生 电话:0888-8890116
电子邮箱:ynysl@126.com
附件2:永胜县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模板)
永胜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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